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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李毅起了调戏良家妇女的念头。

    “美女……”他操着半生不熟的秦语用被“深蓝色的诱惑”整大的舌头对那女子说,“你寂寞吗?嘿嘿,要,要我陪吗?”光说不够,还动起了手来……

    很可惜,那女子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自己本来心情就不是很好,来这儿买醉,不料却遇见了这个醉鬼胖子,二话不说,起来便打——她可是堂堂的契约师!

    李毅也料不到自己的计划失败,也没料到她说翻脸就翻脸,赶紧转身想逃——可是,对方是契约师啊,用的是法术!怎么逃?不多久,胖子就被火暴脾气的女人烧成了烤猪。

    可怜的胖子已经喝醉了,哪来精神用念术?只能任劳任怨地被对方虐待,边上的长袍众们都在嘻嘻哈哈地看着这场美女惩罚恶棍的好戏。

    在众人的欢笑声中逃跑时,李毅这个事后诸葛亮又埋怨自己道:“怎么又没带戒指!”

    但是这一顿打可没白挨——至少让他明白一个道理,在自己学艺未精之前,别去惹是生非。

    这样,就更加坚定了李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决心。

    第二天,所有的教师都发现李毅仿佛转性了般地努力用功地读书、学习、问问题……完全是个乖乖小学生的样子,哪里还有以前花花公子哥的样子?在欣慰之余,老师们加快了对李毅天才速成的步伐。

    可怜的李毅刚刚打起的学习激情因老师们的疯狂教育下一下子被打了回去,但却未因此而消减,对法术的热爱使他的念术突飞猛进,令学校的老教授们大吃一惊。

    “他能够生造出一个言听计从的穴居人!”一个头发花白却精神矍铄的念术老教授这么评价道,“这已经超出了我能力的一大截了!”

    显然,这位老先生略带夸张的评价无疑在无形之中提高了李毅在学校老师和学生们心中的地位,一时间,胖子由普通学员一下子晋级为他的念术老师的助手。这令他很风光,但麻烦的是,他受到了很多贵族女孩的追捧——成天逼他造个穴居人来玩。

    但是,用念术造物并不是说造就造,需要时间和资料。穴居人是居住在中央山脉半山腰的山洞中的智慧生物,他们骁勇善战,难于屈服,秦皇自始至终都未曾征服过他们,他们长什么样,身高之类的东西,皇宫中的图书馆里一概没有描述,所以,上次李毅制造的生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要他再造?哼哼,可能吗?

    可那些白痴的小屁孩们哪里知道,只知道成天逼着李毅造人。

    这令李毅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就一个法术学习者来看,李毅勉强算是及格的;但就一个文化学习者来看,他就逊色多了,例如文学啊,算术之类的基本学科,李毅算是一团糟——不是太难,只是他不想学。

    “对于一个阶级统治者来说,这些东西基本上不重要——只要能打就行了!”胖子这么想道。

    好了,我们不管他是否好学,毕竟,这与我们无关。

    初次见面的兴奋期后,李毅的这位伟大的爷爷就再也没有和李毅见面过,虽然李毅是他唯一的孙子。

    这个老不死的国王对国家的管理是很严厉的,李毅就亲眼见过他亲手将一个犯了法的贵族用火烧死。在这儿,似乎触犯法律就是罪无可恕的。

    “我应该没事!”胖子想了想,决定道,“我是他孙子啊!”

    看来,传统中国人民的劣根性在胖子身上保留了下来。

    胖子很清楚,念术再强大,但终究是累人的活。于是他便四处寻找,试图寻找出一种不累人的法术——胖子李毅很会偷工减料。

    但是他还是又理由的——美丽的精灵们在西方蠢蠢欲动。

    说实在的,看着身边的精灵女子,李毅心里总不是滋味,毕竟她们也想自由——这一点,他们并没有错。

    有几次,李毅差点没忍住,差点就解开了他们手上的禁制,但是,他们警戒的眼神令李毅心寒——终究没完成。

    于是,李毅就放弃了自己那不成熟的想法。

    继而又投入那漫天书海中。

    其实,大陆上比李毅聪明的人多了去了,古往今来,谁不想学会不累人的法术呢?然而,典籍中只是记载了另外一种法术——“舞术”,据说是一个秦皇的精灵舞娘发明的,甚是强大,当时初学古神语的秦皇差点被她用“舞术”杀死!但由于种种原因,大将军祈天挡住了秦皇与那舞娘向对方发出的致命一击,受了重伤。舞娘挟持祈天将军逃到了现在的落霞崖上,最后力竭而死。出于精灵族的和平观念,那个舞娘在死前治好了将军的伤,将自创的法术书交给了他,才死去。但由于后来的各种原因,那本书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无人知道它的去向。

    但是,李毅并不想学“舞术”,只因为学习此术的后果太可怕——当施法者死亡时,他的身体将化为大自然的一部分——一个人死就死了,死了还不能全尸,这对于李毅来说,实在是太恐怖了。

    终于,胖子放弃了思考和搜索,准备去寻欢作乐一番。

    对于李毅想出去玩的想法,他还是有很多种解释的。

    新城是一个很注重夜生活的城市,这与李毅曾经在家里看的电视剧有所不同。新秦对国民服装的要求也不一定要求头冠身袍步履了,胖子还经常看到大街上有人穿着紧身皮衣在街心广场上跳舞——当然,不是跳街舞。

    这儿的“烟花之地”足足占了新城近三分之一的土地,青楼酒店这些销金窟多到令人目不暇接。它们被分为南北两块,南边那块以一条街著称,人称“烟花小巷”,里面以人类妓女为招牌,素以热情揽客;而北边则以精灵妓女为招牌,人称“不夜城”,这个“红灯区”由高高的围墙所包围,里面的精灵们都不情愿地为老板们出卖着自己的才艺和肉体。

    这些地方不仅仅男人可以去,连女人也可以进去寻欢作乐。

    这都归功于新秦的婚姻制度。新秦婚姻制度奇怪到令人称奇,男方和女方都不必与对方相伴终生,男的可以有很多妻子,女的也可以有很多丈夫,而夫妻相伴去“烟花小巷”和“不夜城”的情景,已不是什么新闻。两人可以约好什么时候在哪儿会合后,就在各自的男伴和女伴的陪同下进了各自预定好了的房间。

    这仅仅相当于夫妻两个进了同一个游乐场而已。

    这也令身为传统中国男人的李毅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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