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只不过那时候的他,不过是一个最底层的“三只手”那完全入不得大狗哥法眼。
可是时过境迁,十年过去,钟文已经摇身一变成了穿金戴银的大老板。兜里也不再缺子弹,好几年都没有再亲自下场了。
要是放在十年前,王大狗是绝对不不屑于跟钟文这类小偷小摸的在一块儿插科打诨饮酒作乐的。
别说现在条件尚可的钟文,就是把传说中小偷的三位祖师爷(盗跖,东方朔,时迁)摆在他面前,他王大狗同样不屑一顾。
不论别的,光这个行当他就瞧不起。
不过在出狱后,原本已经和社会脱节的王大狗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风吹雨打便幡然悔悟了!
啥名望,身份,地位啊!只有钱是真的!
可王大狗又没有一技之长,他唯一可以倚仗的就是自己在城北十年前攒下的赫赫威名。
有些人,只要被收拾过一次,就会怕一世。
王大狗靠的正是这影响力,才得以继续在城北横行霸道。
可是,没有任何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是空中楼阁,王大狗的名声也罢影响力也罢早晚都会有消失殆尽的一天。
一辈子都在路上跑的王大狗,即便是想挣钱,那绝对也不会往正道上走。
于是捞偏门,就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于是他王大狗主动放下了自己曾经的骄傲联系了在城北堪称偏门巨擘的钟文,两人一见如故,引以为知己。
要不是酒喝的还不够多,差点就当场歃血为盟了!
有人可能会问,这一山不容二虎,原本做得挺好的钟文为啥愿意把自己的盘子让出来,分给王大狗吃。
这主要还是有关于行当的特殊性来讲的,虽然说无论行窃的乞讨的都有地盘划分一说。
但归根到底,这玩意也没个保障,它不像ktv酒吧之类的有个实体摆在那。
只要上头想抓想打击了,那这底下的人压根就没处跑。
当你被戴上手铐子的那一刻,总不能理直气壮地跟治保干事争辩,说自己只在自己的地盘偷,没越界吧?
而钟文能用十年时间,从一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蜕变成一个西装革履,俨然上流社会成功人士就足以证明他的不凡了。
虽然常用人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但是,我相信能成功的人必定还是有他的过人之处。
就比如说钟文,他很有想法也很有规划。他穿西装打领带并不是为了去模仿谁,而是真心实意的想要融入进那个圈子里头。
他并不满足以现状,一辈子当个小偷头子。
他迫切的想要改变,洗白,可却找不到任何路子。
和他打交道的除了小偷小摸的扒手骗子,就是各辖区内的协管员,顶天了也就是个岗哨亭的正编干事。
这样的关系完全满足不了他想要跻身上流社会的诉求,而就在这时,城北曾经的传奇人物王大狗刑满释放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王大狗既没有骑白马,也没有踩着五彩祥云,但他的出现同样让苦恼的钟文感到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