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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贵从后门进来径直走到吧台那,他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先前在吧台里干活的酒吧仔见老板来了,于是赶紧凑了过去。
丁修将酒吧里的客人看了个遍,没有发现一个合适的人选,他失望地摇了摇头去,准备再到工会去看看。
酒吧仔看到丁修往外走去,便指着他的背影对黄东贵说了几句。
等丁修走出了酒吧,黄东贵便点了点头。
得了黄东贵的应允,酒吧仔放下手里的活计,从酒吧的后门那离开了。
“苟升。”
“东哥怎么说?”
躲在酒吧后门外交谈的两人赫然便是酒吧仔和先前偷钱袋的小偷。
“你刚才偷钱袋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的确已经得手。”
酒吧仔说道。
“全哥,这……我可真没私吞啊。”
小偷名叫苟升,他急着便要解释。
酒吧仔打断他的话道:“先听我说。”
苟升沉住气点了点头。
“你偷走钱袋之后,钱袋又被另一个人偷了,所以刚才去见东哥的时候,你找不到钱袋一点都不奇怪。”
苟升心里一松,缓了口气,“只要东哥别误会我私吞了那钱就行。
我可是仰仗他老人家混口饭吃,平时得手的钱财全都会按规矩交一部分出来孝敬他,万万不敢有什么私心。”
“东哥心里有数。”
酒吧仔说道。
“那个偷我钱袋的混蛋是谁?哪个孙子敢在东哥的场子截我的活?”
“看穿着是个当兵的,不过不是咱们芦墟镇的兵。”
酒吧仔将丁修的模样描述了一遍,苟升也有了点印象。
“东哥的意思是给那小子一点教训,他到酒吧来也不消费,还要断咱们的一条财路。”
酒吧仔目露凶光,手掌做出个刀子的姿势,“手尾料理干净点,别惊动了那一位。”
“好,我明白了。”
苟升点了点头,“我去找浩哥和磊子。”
酒吧仔阿全交代完之后就回了酒吧,苟升则去外面寻丁修去了。
丁修来到酒吧外,本打算找人打听工会的方向,不过他的目光突然被远处一块块长方形的田地吸引住了。
这些田地里种满了一种植物,植物的茎秆上垂吊着一串串橙黄色的果实,绿色的叶子衬托在底下。
它们不是水果,而是小镇上大家都喜欢的一种主食——稻铃薯。
稻铃薯含有马铃薯和稻米的基因,是人类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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