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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到这,他取下面前的防弹面罩心想,是时候出去活动活动了。
夜晚的汉宁市总是灯火通明的,在白天,人们西装革履,穿插于各路的公交车,前台,办公室之间,等到了晚上,一个个就成了夜店的舞王。
顾晨曦身穿潜行装奔跑在城区的楼顶上,就像一头漆黑的猎豹。
眼看着就快跑到楼的尽头,他加快助跑速度做了个飞鱼跃跳到了另一栋楼的边沿上,再双手抓住栏杆侧身一跃翻过障碍,谨慎的性格使他尽量不去做多余的动作。
选择这片街区在夜间跑酷一是为了锻炼自己的身手,熟悉城市的地形拟定行动路线;二是来观察案发现场想象凶手的逃脱路线,光靠电子地图是不足以作出准确判断的,而且案发现场附近徘徊也会引人生疑。
现在,他来到了这片街区的至高点,警方就是在前面那栋居民楼附近的巷子里发现第四个受害人尸体的。
他蹲在楼顶的挑檐上,俯视着街上零星的几个行人,自从杀人狂在这出没后,哪怕是灯火通明的七八点钟,人们也不敢出来逛街了。
要怎么做到来无影去无踪,时刻保持着开阔的视野,还能在罪犯不经意间来到身后呢?
飞檐走壁是最好的选择,在天眼遍布的汉宁市地面行动不被人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正好楼顶的监控器少的可怜,而且大多数年久失修,那么像飞贼一样行动也就大大降低了被曝光的几率。
但是要怎么做才能从楼上下去,再上来呢?自己又不会吐蛛丝,哦等等,也许能吐点别的,就像那个尖耳朵。
说到尖耳朵的出没方式自然是少不了抓钩枪,抓钩枪没有,但是类似的抛绳器在洞穴的军备箱里自己倒是找到过一把,长得和那东西差不多,用火药助推的。
顾晨曦希望自己能尽量不去碰它,说实话,这东西并不像电影里那么好用,第一次他好奇地用它抓住车库上面的防水檐,然后扣下另一个扳机,瞬间一股巨大的牵引力将他带到半空中,然而在刚起飞两三米时他就松手了。
这东西差点把自己的胳膊扯断。
顾晨曦在地上颤抖了好久,接着又费了好大劲才爬上屋顶把它拆下来,在故事的后来,他当了半个月的左撇子。
“希望我们玩的不会像过家家一样。”
顾晨曦的姿势像野兽一样,蹲在挑檐上自言自语着,当他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会这样,这能让他觉得自己没那么孤独。
顾晨曦从不缺朋友,在人际圈里也十分受欢迎,但他永远也不可能像其他同龄人那样生活。
在探寻真相的过程中,人总是孤独的。
他起身向后退了几步,坐到天台的通风管道上。
他望着夜空中的月亮,心中思索着要怎么抓住这杀人狂,英雄之所以叫英雄可不是因为他们会救树上的猫,他需要赶在警方前面抓住凶手,以此展现自己的能力,获得群众支持。
超级英雄诞生于混乱中,眼下正是再合适不过的机会。
“让我瞧瞧你有什么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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