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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快要成功了,融合的很不错,这野狗的生命力就是强!”
络腮胡兴奋至极,这是从来没有的现象,这狗崽子挺了足足半个时辰。
以往的实验品,短的也就几分钟,活的长的十来分钟挂掉,他知道这次是极有可能成功的。
在畅想大陆中,兽心换在人类体内是根本不可能的。
因为兽血与人血难以交融,会出现斥体反应,只要兽血流进动脉中,放置不管的话,人就会癫狂而死,而且死前的表现堪称恐怖,所以没有人会做这种实验,这络腮胡是个例外。
络腮胡如此执着的原因是。
多年前,他在野岭外的洞穴中,偶遇一异形骸骨。
异形骸骨怀抱一古书,书名《兽形霸体决》,看名字就很威,内容是一些兽类的介绍,习性特性等。
书上说,万物有灵兽有情,以兽御魂化万兽形。
简单的说,人类可以通过此法加以修炼,练到极致可化万兽、御万兽,化万兽就已经很神奇了,那御万兽呢?
想想能御万兽,那可就太逆天了,完全可以靠一己之力自立成国了。
络腮胡不傻,也知道这东西是好东西,但修炼需要用人心换兽心,他是万万不敢的,毕竟小命只有一条。
他拼命的找孩童做实验,是因为孩童心智不坚定,利用暗术摧其心智,加以控制即可。
之所以成立团匪,明着是干杀人越货的买卖,实际上是为他搜集合适的孩童进行实验罢了。
只要老天爷让他成功一例,他就能做万兽王了,从现在小杂种的表现看,他这条隐忍多年的咸鱼,终于要翻身了。
此时,乞儿在石桌上疯狂的抽搐着,胸前破洞处没有缝合,露出了暗红色的熊心,正强有力的跳动着。
心脏周围的血管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与乞儿原有身体里的血管互相交融。
剧烈的疼痛,让他死去活来,口吐白沫,眼底泛白。
乞儿真心觉得当初逞英雄,装铁胆,就他妈是个屁!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回装蛋装大了,只要留一命,即使给土匪当牛做马,也好过这蚀骨之痛啊。
石柱上的女孩,看着男孩在受折磨,眼泪横流,心中默默祈祷,“老天爷,如果您能让男孩活下来,我这条贱命就是你的,求求你,求求你......”
一个时辰过去了,乞儿终于平静下来,昏睡过去了。
络腮胡知道这实验算是成功了,为了将事情保密,他决定把知情人灭口。
刀光剑影中,众匪人头落地,他们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正当络腮胡要解决女孩时,他想到毕竟只是一个孩童,孩童之言外人也不会信,况且小杂种康复还需要人照顾。
于是灭口之心作罢,转去清理尸体。
络腮胡不知道换心后小杂种会有什么异变,以防万一将他锁在笼中,从外在表现来看,他确实多虑了,还是他娘的废材一个。
被掳的女孩就守在男孩身边,络腮胡不知去向,络腮胡出洞时对女孩说道,“我去采些草药,你可以走,能不能在这野郊活下来是你的命。”
女孩毅然道,“我父母将我丢弃被你所虏,我认命,但不会回去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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