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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

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胡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

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

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

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副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

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

我心里觉得爱一个人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

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

敌过潜意识的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

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

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

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

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

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

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

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

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

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

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

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

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

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

赵国盛产白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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