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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被他拿在手中的一豆烛火被带得剧烈摇晃,要灭不灭,绕芯挣扎半天才重又站稳了脚跟。
小法医对自己绝望了,低头想找条大点的地缝看能不能钻进去,余光瞥见对面坐着的人将蜡烛推远了些,重又塞进她手里一个杯子,入手冰冰凉凉,与刚才那一个很是不同。
嗯,这杯是果汁没错了。
她正尴尬得恨不得起身扭头就跑,救场的来了,小伙计托着餐盘过来,将两份沾面一一摆好。
沾面,顾名思义,与平常泡在汤汁里的拉面大不相同,是一种面和汤分开的“沾汁的面条”
,因其分开盛放,既不怕汤汁烫口,又保持了面条的口感,近年来大受推崇。
小法医早已饿过了劲儿,但她心心念念已久,还是迫不及待夹了一箸面浸到汤汁中,粗面条滑嫩弹牙,汤汁浓醇鲜美,吃上一口,唇齿留香,似乎比之记忆中的味道还要更胜一筹。
她被这美味点染,一时间也忘了尴尬,兴冲冲对高访说,“你尝尝看,超级美味!
比我在香港吃的那家还棒!”
这话一出口,她看着他用左手拿起筷子,这才想起高访惯用手还受着伤,怎么吃这种需要一箸箸重复蘸汤的复杂面食?
“要不然用叉子吧?”
她主动提议道。
“什么?”
高访思路没跟上。
她不再解释,直接起身去要了盘子和叉子,坐回来后又主动请缨帮他重新摆盘,借了他的筷子,将面条折在盘子里,又把叉烧,竹笋和半熟蛋等其他配菜一一摆好,绕圈浇了两勺浓稠的汤汁,把叉子递给他,“不好意思,将就一下吧,我忘记你右手受伤拿不了筷子,今天就用吃意面的方法吃沾面吧。”
“没关系。”
高访从呆楞中回神,语气发飘,接过叉子尝了一口,又赶忙转移话题,连连称赞道,“确实不错,你在香港吃过这种面?”
他日常吃西餐,日料不是心头好,除去客户请酒请饭,几乎不怎么接触。
“嗯。
我去年和师兄去香港交流,路过蚬壳街的时候有一家店外面排了超长的队,我们俩好奇就等了一下位,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港岛待了半个月,雷打不动,天天去那儿吃面。”
高访听她说得有趣,不由笑道,“既然你这么喜欢,改天我们也去吃好了。”
“不用了!”
她一口拒绝,使劲儿咬了两口赶紧把嘴里那块叉烧咽下去,“发现了这家店,干嘛还大老远往那儿跑?这个面真的比港岛那家还神!
你是第一次吃,还不能仔细体味它的神奇之处。”
“怎么说呢?”
高访笑问。
“人的味蕾是有记忆的,但是它反应迟钝,被好吃的东西一股脑砸过来的时候,它慢半拍儿。
但是,等到吃完了这碗面,出了这个门,你晚上回家躺在床上的时候,你会冷不丁冒出个滞后的记忆,觉得好像能闻到汤头的香味;等再隔几天,你早上醒来,吃着干巴巴的吐司的时候,你会想起面条的麦香在口中弥漫,软糯弹牙,后味甘甜;然后有一天晚上,你加班到深夜,手边什么吃的也没有,泡面都吃没了,这时候,你会完整复现对它的所有记忆,想起那一盘微黄卷曲,熟度刚好的面,黑色的汤碗,装着浓郁的酱汤,撒着嫩绿的葱花儿,大片的叉烧,肥瘦相间,半浸在汤里,半贴着碗壁,你夹起面条,在蘸酱中搅拌,浓稠的酱汁便挂了上去,像这样——”
她说到这,手下亲自示范了一遍,吃了一口,咽下去,郑重其事地对高访说,“你知道这叫什么吗?”
“什么?”
高访喝了口果汁,忍笑忍到快胃痛。
“完美。”
小法医最后盖棺定论了一下,便头也不抬地吃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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