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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手举两个中国过去辨和辩的例子。
一个是《庄子·秋水》:“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我觉得,惠施还可以答复:“子非我,安知我不知子不知鱼之乐?”
这样辩论下去,一万年也得不到结果。
还有一个辩论的例子是取自《儒林外史》:“丈人说:‘你赊了猪头肉的钱不还,也来问我要,终日吵闹这事,哪里来的晦气!
’陈和甫的儿子道:‘老爹,假如这猪头肉是你老人家自己吃了,你也要还钱?’丈人道:‘胡说!
我若吃了,我自然还。
这都是你吃的!
’陈和甫儿子道:‘设或我这钱已经还过老爹,老爹用了,而今也要还人?’丈人道:‘放屁!
你是该人的钱,怎是我用的钱,怎是我用你的?’陈和甫儿子道:‘万一猪不生这个头,难道他也来问我要钱?’”
以上两个辩论的例子,恐怕大家都是知道的。
庄子和惠施都是诡辩家。
《儒林外史》是讽刺小说。
要说这两个对哲学辩论有普遍的代表性,那是言过其实。
但是,倘若你细读中外哲学家“辨”
和“辩”
的文章,其背后确实潜藏着与上面两个例子类似的东西。
这样的“辨”
和“辩”
能使真理愈辨愈明吗?戛戛乎难矣哉!
哲学家同诗人一样,都是在作诗。
作不作由他们,信不信由你们。
这就是我的结论。
1997年10月2日
趋炎附势
什么叫“炎”
?什么叫“势”
?用不着咬文嚼字,指的不过是有权有势之人。
什么叫“趋”
?什么叫“附”
?也用不着咬文嚼字,指的不过是巴结、投靠、依附。
这样干的人,古人称之为“小人”
。
趋附有术,其术多端,而归纳之,则不出三途:吹牛、拍马、做走狗。
借用太史公的三个字而赋予以新义,曰牛、马、走。
现在先不谈第一和第三,只谈中间的拍马。
拍马亦有术,其术亦多端。
就其大者或最普通者而论之,不外察言观色,胁肩谄笑,攻其弱点,投其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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