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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没有装啤酒用的大木桶。
这样一个大桶,正如我前面所说,我永远也箍不成。
虽然我花了好多天,甚至好多个星期,好多个月的工夫来箍它,但就是达不到目的。
其次,我没有蛇麻来使啤酒不会变质,没有酵母来使它发酵,也没有铜壶锅之类的来烧煮它。
尽管缺这少那,但我坚信,要不是有这些事情的干扰(我是指要是没有野人让我担惊受怕),我肯定早就开始做了,说不定已经做成功了。
因为,我这个人一旦想到要做什么,就一定要做下去,绝不肯半途而废。
可是,我的发明才能却用到别的方面去了;因为我终日想的都是怎样趁这帮家伙举行残暴的人肉野餐时,把他们消灭一部分,并且将那些被他们抓来并准备吃掉的受害者解救出来。
我仔细筹划着如何去消灭这些野蛮的东西,至少要想法狠狠地吓唬他们一下,好使他们不敢再上岛来。
各种各样的计策在脑海中像小鸡出壳一样一个接一个不断地冒出。
如果把我所盘算的这些计划全部详细地记录下来,肯定能写出一部远比这本游记厚得多的谋略巨作。
然而这不过是一些不成熟的纸上谈兵罢了。
如果我不能付诸实践,又能产生什么作用呢?再说了,如果他们是二三十人结伙而来,拿着标枪、弓箭一类的武器,投射起来又能像我打枪那么准,我孤身一人又怎么能对付得了呢?
有时我真的很想在他们生火的地方挖出一个小坑,然后在里面埋上五六磅的火药,等到他们生火的时候,火药必然会被引燃,这样就能把附近的一切都炸掉,当然,也包括这些家伙。
但是,这不太可能实现,首先就是,我不愿意在这些家伙身上浪费我这么多的火药,因为我的火药储藏量现在已经不满一桶了。
再说了,我也不能保证火药会在特定的时间内爆发,给他们一个突然的打击。
这样看来,最多也就是把火星子炸到他们的脸上,吓唬他们一下而已,他们也绝不会因为这点小把戏就放弃这块地方,永远不再出现。
因此我只能把这个计划暂时搁在一边,我又想出了一个新的计划,那就是找一个适合的地方埋伏在那里,把我的三支手枪满满地装上弹药,等他们正在热闹地举行那种野蛮而又残忍的仪式时,出其不意地向他们开火,一枪也能打死或者是打伤两三个;然后再拿着我的三支手枪以及一把腰刀向他们猛冲过去,如果他们的人数只有二十,那凭借我的力量一定可以把他们杀个精光。
这个幻想让我连续好几个星期都感到非常高兴;我整天都在想这件事,连做梦都能梦见它,有时甚至在睡梦当中都在向那些畜生开枪。
我简直陷入了这个计划当中,竟然费了好几天的工夫去寻找适合的埋伏地点。
我还经常到他们吃人的地点去察看,所以对那里的地势已经了如指掌。
尤其是我报复心切,恨不得一下子杀死他们二三十个人;而在我一次次亲临现场,看到那些恐怖的景象,看到那些野蛮的畜生互相吞食的痕迹的时候,我更是怒气冲天了。
最后,我在小山坡上找到了一个适合藏身的地方,在那里我可以安全地把自己隐藏起来,此外,还能在那里监视他们上岛后的一举一动。
在他们上岸之前,我可以藏身于丛林之中,因为那里有一个小坑,大小正好够我藏身。
我可以很舒服地坐在那里,把他们食用同类的残忍行为看得一清二楚。
而在他们彼此靠得很近的时候,我就可以瞄准他们的脑袋,这样我一定能十拿九稳地打中他们的头,第一枪打出去,至少可以打伤他们三到四个人。
于是,我就选定了这块地方,准备在这里实施我想了好久的计划;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准备好了两支火枪以及一支普通的鸟枪。
给这些枪装好火药之后,我就在那两支火枪里分别装入了两颗形状非常不规则的弹丸以及四五颗较小的弹丸,这些弹丸的大小同手枪用的差不多;然后在鸟枪里填进了一大把最大号的专门打野鸭等飞禽的弹丸;另外,还在每把手枪当中放入了四颗弹丸;最后,我把第二次以及第三次射击要用的弹药也准备好了,就这样,我已经做好了准备,随时可以出击。
我安排好行动方案后,就想象着把它付诸实施。
我连续每天早晨跑到离我那所谓的城堡大约有三英里远的小山上,去观察一下海上是否有舢板驶近小岛,或是正从远处向本岛驶来。
但当我连续观察了两三个月后,就对这项艰苦的任务感到厌倦了。
因为我总是毫无所获地回到家里,在这段时间里,不仅海岸上或海岸附近没有任何舢板的影子,就是在我肉眼或望远镜能够观测到的整个海面上也没有舢板的影子。
在每天到小山上巡视守望的这段时间里,我一直保持着实行计划的锐气。
在整个这段时间里,我的精神都好像处于最佳状态,随时准备进行一场残酷的屠杀,一次杀死二三十个赤条条的野人。
至于他们犯了什么罪,我根本没有认真考虑过,只是看不惯他们那种可怕的、非人性的习俗而怒火中烧。
英明的造物主在统治世界时,好像已经抛弃了他们,任凭他们按他们自己那可怕的、堕落的本能去行事。
造物主抛弃他们或许已有千百年了,随他们干着各种耸人听闻的勾当,通行着这种可怕的习俗。
这些,完全是由于上天把他们抛弃所造成的,否则,他们也不会落到这种地步。
可是,我天天早上徒劳无功地爬山向海边望,数日不辍,这种毫无结果的行为已叫我生厌,我开始对这个行为本身发生了信念动摇。
仔细、冷静地想想,我这是在干什么,既然上天允许这些人数世纪以来不受惩罚地照他们的方式活着,生生不息,然后一个接着一个地在接受上帝的审判之后死去,我又有什么权利来认定这些人是罪犯然后对他们判决死刑呢?这些人究竟什么地方得罪了我,我有什么权利介入他们之间的残杀呢?我常扪心自问:我又怎么有权知道上帝本人对这种特殊事例是怎样判决的?显然这些人没有把吃人这回事看做是犯罪,他们没有违拗自己的良知,更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做这种事的时候,心里也没有神圣审判,就像我们有些人犯罪的时候一样,杀掉一个战争俘虏就和杀掉一头牛一样,他们吃人肉就像我们平时吃羊肉,那种感觉应该是一样的。
我接着自己的辩词往下想,自然而然地感到我起初对这件事的想法有些偏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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