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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小山,孤零零的立在大山旁边,四周是一些开垦过的田地,和一望无垠的森林草木,山脚下,还有一条通往大山上的小路。
而张仲几人,此时就坐在小山顶上,旁边不远处,还有五个全副武装的甲士。
他们,是白石亭过来的亭长和亭卒。
而这里,也正是三亭协作的布防区域。
“仲哥儿还得多走走才是。”
炭一边喝水,一边对坐在身侧不远的张仲说道。
“不然,去得军中,堕了我蜀中军爬山涉水,如履平地的名头。”
张仲此时正在用青铜箭头小心的捅破脚上的水泡,听得炭所说的话,深以为然,便诚恳的回答到。
“亭长教训得是。”
“是个屁。”
张礁却大声的拆了台。
“当年王龁将军攻上党时,以我等蜀中军为前驱,先登城墙。”
“正是此人,站在云梯上,双腿都还在发抖。”
炭脸上有点尴尬,但还是强行辩驳到。
“那是因为云梯太高了,在晃。”
“不是抖。”
“你爬树就不高了?难道就不晃了?”
不理两个相互拆台的老人,张仲认真的检查了一下脚上,三个水泡已然全部挑破,很疼,但还算能忍住。
主要是这东西,要是不挑破的话,会疼更久。
挑破了,当时或许更疼,但之后,却会好上很多。
松了一口气的张仲,想起了自己这一路的艰辛。
自滴水亭出发,张仲经历了足足半个多时辰的山路,走了大约二十多里,才到了这里。
至于其中的过程,那简直不可描述,完全就是一场噩梦。
即便是张仲两世都身为蜀中人,也未曾走过这么艰难的路,足足付出了三个硕大水泡的代价,才走到了这里。
终其原因,是因为这时候的山道未开,大小丛林密布,许多地方根本没有路,须得自己用脚踩出路来。
其间,更有刺猬,荆棘,碎石,断木之类,层出不穷,走起来何止是一言难尽。
尤其是,在你还穿着草鞋的时候。
那滋味,简直酸爽。
从怀里摸出张礁给的药,张仲小心涂抹在伤口的位置,再将包裹上的麻布撕下一小块,给两只脚上的伤口都包上。
做完这些的张仲,缓缓将脚放在草鞋上,还未曾放好,就听得噌的一声。
一把类似于匕首的兵器,插在了张仲的脚前,距离他的脚尖,只有一寸不到。
张仲身躯本能的一抖,随后才听见炭带着笑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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