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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了适应缺水且贫瘠的土地,许多食物、蔬菜以及水果的基因被拿来进行融合试验,最终马铃薯和稻米的基因特性在众多基因当中脱颖而出,两者的融合度极高,且产生了1+1>2的结果。
稻米中含碳水化合物约为75%,蛋白质7%~8%,脂肪1.3%~1.8%,且含有丰富的B族维生素等。
马铃薯的主要成分是淀粉,另外它也有蛋白质、脂肪、粗纤维以及钙磷铁等营养元素。
稻米的基因可以中和马铃薯里的龙葵素,这样龙葵素的致毒成分苏碱会被进一步削减,远低于最初的0.01%,即便发芽,也对人体构不成任何危害。
马铃薯抗旱,而且能适应各种土壤以及不同的气候,它是利用块茎进行无性繁殖,种植颇为简便。
在基因融合之后,新物种稻铃薯不但完美地承接了两者的优点,还填弥补了不少缺陷。
它的果实产量很高,而且不再生长于土里,是成串地挂在茎秆上被叶子托住。
果实皮薄肉厚,和葡萄差不多大小,摘下来不用去皮就可以直接食用。
说起来,黄东贵的酒吧也是沾了稻铃薯的光,因为这种食物就是他酿酒的原材料。
他虽有不俗的酿酒手艺,但若无稻铃薯的话,就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了。
“浩哥,磊子,就是那小子。”
悄悄辍在后面的苟升指了指站在田边的丁修,对自己找来的两名同伴说道。
被称作浩哥的人是一名身高体壮的男子,他皮肤黝黑,目光凶狠,半边脸上纹着夸张的刺青。
旁边另一个人的块头看上去要比浩哥小上一圈,他就是苟升口中的磊子,两人都是帮黄东贵看场子的人。
“东哥让我们教训的人就是他?”
浩哥掰弄着拳头,将指节弄得“噼啪”
直响。
“是个当兵的,会不会……”
磊子看到丁修身上的装扮,心里稍稍有些忌惮。
“东哥说了,手尾料理干净,他不想惊动那一位。”
苟升将酒吧仔全哥的原话复述出来。
“那只能弄死他了。”
浩哥冷冷地说道。
“弄死后,尸体丢远点,最好是埋掉。”
苟升点了点头。
“去吧,动作快点。”
他在浩哥和磊子的肩膀上拍了拍。
浩哥和磊子朝丁修走了过去,远远地就朝他喊道:“嘿,小子,偷东西偷到老子的地头上来了。”
浩哥的嗓门很粗犷,他这句话里一语双关,既是警告丁修偷了苟升得手的钱袋,又像似栽赃他来地里偷粮食。
“我只是凑巧逛到了这边。”
丁修转过头来望了两人一眼,心里有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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