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围很混乱,各种声音扰得我头疼,我努力睁开眼睛,却发现我倒在地上,身旁还有几个老外。
“什么情况?”
我起身揉着昏昏沉沉的脑袋,大脑传来阵阵的胀痛感让我很难受。
我睁开眼睛看着周围的环境立刻吓了一跳:各种沾满了鲜血的弩,匕首,棒球棍随地摆放着,地面、墙上和天花板上到处都是溅上去的鲜血,浓郁的血腥让我的头疼稍微缓解了下。
周围的老外陆续醒来,对着我大叫:“鲁,快!
准备作战!”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反口骂道:“作战?傻了吧你!”
话刚说出口我就想起了房间里的鲜血,仔细回想了下,竟然是丧尸,外面传来的声音竟然是丧尸无意识的嘶吼声和撞击大门发出的“砰砰”
声。
我脸立刻白了,死在丧尸嘴下是我觉得最惨的一种死法,周围的老外起身抄家伙,满脸惊慌地看着大门,只要门一坏,丧尸冲进来的时候,就是血拼的时候。
这个时候我要是再愣着,等会绝对会死。
我抄起一根棒球棍加入到老外的队伍里。
“具体怎么回事?”
我问身边最近的黑人,他看上去四十岁左右,很强壮,手里拿着一把刀,脑门上挂着几滴冷汗。
黑人舔了下嘴唇:“我也不知道,当我醒来就这样了。
不过你真的很勇猛啊,一个人杀死了这个房间里所有的丧尸。”
我眉头一皱:我一个人杀死了所有的丧尸?那为什么我会晕过去?
门被丧尸敲击发出“砰砰”
声,一下一下如同砸在了心脏上,我被周围人的情绪感染,竟然生出一股紧张和兴奋的感觉来,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
门,发出“吱呀”
的声音,这是不堪重负的前奏,门,顶不了多久了。
周围的老外都严阵以待,就我跟一个旅游的似的,不仅不害怕,反而觉得等待有些无聊,恨不得立刻去打开门跟丧尸拼个痛快。
天花板上的通风口传来怪异的声响,周围的人都胆战心惊地警惕着,我心头没来由的很烦躁,很想抹掉一些什么。
我夺过身边老外手里的弩,随手就是一射,声音消失了,没一会,腥臭的血顺着弩箭滑下来,掉落在地上,发出“嘀嗒”
声。
周围的老外看我的眼光都不一样了,想过来跟我说话,但我烦躁的挥挥手,没一个人敢过来。
“嘭!”
门终于支撑不住了,被丧尸挤到,无数饥渴的丧尸摔倒,挣扎着起身,却被后面的丧尸踩在脚下。
我粗略估计了一下,丧尸大约二百来个,而我这边的人也不过三个人,也就是说,如果想活下去,每个人平均要杀五十个丧尸以上。
三个老外吓得瑟瑟发抖,可在生死面前,活下去的欲望终究是战胜了内心的恐惧。
这个房间很大,大约两百平,丧尸挤进来的速度不是很快,但当数量少到一定程度后,基本就是畅通无阻,当务之急后,就是找东西把门堵上,而丧尸的尸体是个不错的选择。
用最小的力量,换最大的成果。
我的力量出奇的大,一棍就能敲爆一个脑袋,没多久,我被丧尸抓伤了,必死的绝望和受伤的疼痛与愤怒让我杀的红了眼,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了脑袋就打。
也不知过了多久,等我清醒过来,我的左臂软绵绵的,上面插着一根匕首,正是之前一个白人手里拿的,而那个白人,躺在地上,脖子上一大块皮肉消失不见,像是被什么生生撕下来的。
我的脑子还很混乱,等我理顺了,我才想起来,刚刚,我杀完所有丧尸后,竟然把那几个并肩作战的人一块杀了!
我蓝小玲,前十八年都是足够的倒霉了,却不想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加倒霉,在我十八岁生日跟同学相约去爬山的时候,遇上了一只鬼,还百般威胁着夺取我的初吻,万般无奈的我只得同意。其实他也不赖,长得又帅又又多金,关键是人家还专情,一下子感觉自己就像是暮光之城里的贝拉,萌萌哒!美美哒!可是,可是他居然是想要我就知道,身为赤矢命的我没有那么好命,我要反抗,亚麻爹...
古往今来,在人类社会的边缘地带,一直生活着许多‘灵知’,他们扮演者形形色色的角色,普通人平时很难接触到它们。除了特殊的三种人之外引虫人,役虫人请虫人。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颜知,无意间因为一次偶遇当红女星秦如玉,卷入了引虫人文芳一直追踪的案件中,从而接触到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这个社会中,有各种各样具备特殊能力的异虫。我也由最初的懵懂恐慌,慢慢变得习以为常,和文芳秦如玉庾明杰一起踏上了处理各种灵知事件的道路。同时,也遇到了各种敌人和朋友...
四年前,外公和舅舅为谋夺公司,杀害了母亲,怀孕的妻子,被娘家人游街示众,叶胜天死里逃生,只能亡命天涯。四年后,三岁的女儿妻子娘家人虐待,差点死掉,他王者归来!如今,他,是国主亲封战神之主,财权无双。他怒火焚天,要血洗仇家,给妻女一世繁华。好男儿,一身热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杀人不留行。...
据说害得厉家家破人亡,被驱逐出国多年的小狐狸精回来了。是夜,厉夜廷掐着她的腰,眼神阴鸷我何时准许的?乔唯一笑得凉薄厉先生,人言可畏,我们早已两清,请自重。隔日,京中各路权贵立即收到厉家来的红牌警告我们少夫人脾气不怎么好,听不得闲言碎语。坐等乔唯一潦倒跑路的众人???你们什么时候领的证?...
渡劫失败,身毁神灭,只余一丝残魂,重回地球高中时代。重活一世,决定不再留遗憾。伤我至亲之人,我一定十倍,百倍报之!侮我,辱我,羞我之人,这一世,我一定要将你们踩在脚下!弹指可杀人,吹气可翻云,谁敢阻我?!...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