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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送百姓去金门有林习山在一旁监督,郑鑫国很放心。
趁着难得空闲时间,郑鑫国坐在书房,将自己记忆中可怜的一点科学知识记录下来。
自己一个普通人,现在能帮助到自己,比满清有优势的就是自己领先四百年的知识和眼界了。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为了不在日后遗忘,郑鑫国就打算将这些都记录下来。
用手抓着毛笔,郑鑫国非常吃力地在宣纸钩画着。
一天下来,郑鑫国右手酸肿的要死。
喊来两个丫鬟,一个帮自己揉肩,一个帮揉捏着小手臂。
郑鑫国心里一阵暗爽,穿越古代这么多天了,现在总算体会到穿越者的好处了。
水灵灵的丫鬟伺候,而且是一次两个。
日后就算取个三妻四妾,甚至是公然在外面**小三,都可以做到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这日子,简直是神仙般的享受!
唯一不爽的是,看着狗爬似的毛笔字,郑鑫国一阵无奈。
现在除了那些爱好者,还有多少人会去学毛笔字啊!
能将毛笔字写的自己能认出来,都是有着郑森记忆的加持的结果。
不过这样也好,这些纸张那天遗失了,也不怕被敌人捡去。
翻看着纸张,厚厚的一叠纸,都是郑鑫国绞尽脑汁将记忆中的科技知识、政治经济写了下来。
内容很凌乱,基本上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
看到写着火药、钢铁制造等内容时,郑鑫国有些恼火。
火药他知道是由硝石、硫磺、木炭混合而成的,但具体比例是多少,他不记得了。
钢铁,他知到要起高炉,要有鼓风机,要用焦炭。
但怎样的流程,他完全不清楚。
……
早知道要重生,自己当年就该去选理科,最起码也懂一些化学物理专业知识,造出个超时代兵器,帮助到自己横扫天下。
现在他妈的。
什么都学一点,却又什么都没学到的经济学,在这个时代有个鸟用。
算了,比起这个时代的人,老子好歹知道科技研究发展的方向。
找些专业的人才来,自己指点他们研制的方向,应该能研究出一些结果,帮助到自己的。
忙活了一个星期,才将安平的百姓都迁移到金门。
百姓都走了,郑鑫国将东西收拾,走出郑府。
站在门前看着这座郑家曾经辉煌的标志,郑鑫国心中一阵感慨。
家都没有了,还留着这座府邸干什么?
郑鑫国叫亲兵去放火烧了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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