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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是介于桃花眼和杏眼之间,比杏眼狭长少许,比桃花眼少几分妩媚,偏向明媚清秀,和他正经中带呆气的性格严重不符合。
犹如地球撞彗星般结合在一起,要不就惨不忍睹,要不就相亲相爱。
所幸结果是美好的。
“你也想吃动物的器.官?”
要不为什么一直看着自己吃东西。
“不想。”
语气里有避之不及的味道。
可惜叶凌听不出来,既然庄旭然不帮自己分吃,那就慢慢吃下去,吃得饱饱的。
连汤水都喝得一滴不剩,庄旭然觉得叶凌很可爱那种感觉又来了,逼得他没法控制住自己的爪子,捏捏叶凌的腮帮。
“对了,究竟是什么动物的器.官,又是动物的什么器.官?”
吃完了之后,叶凌好奇地问。
吃完才来问真的不会太迟吗?
“……”
一大早,叶凌精神很好地起来做早饭——身材高挑笔直穿着凯蒂猫围裙的他,正在翻动锅里的南瓜饼。
突然一双手从自己腰间圈过来抱住,叶凌淡定地继续翻动,确定每一块都均匀受热之后,才给予身后的人一个眼神,皱眉。
“你怎么穿我的衣服?”
这件白白的衬衫明明是自己的。
叶凌的身高和身板都比庄旭然大一号,他的衬衫穿在庄旭然身上略宽大,而且可以当裙子穿,下面是光的。
“穿一下怎么样。”
脸还是贴在温暖的背部,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庄旭然连眼睛都没张开。
他走出来本来想去找杯水喝,结果看见叶凌的身影,就忍不住从后面抱过来。
秋日的晨光是一年之中最美好的,斜斜地照进房子里,让庄旭然有一种想留住时光的冲动。
他留不住时光,只好留住眼前人——不过时光也是因人而珍贵。
明明自己有衣服为什么要穿别人的?——叶凌十大不理解问题之一。
早餐开始之前,叶凌从自己背后把庄旭然扒拉下来,捧着他的脸给个早安吻:“早。”
“……”
庄旭然抱着叶凌的脖子默默埋脸,永远搞不懂叶凌。
掰着手指头一算,今天周五,再过两天叶凌就要上课,而庄旭然这周一直在这边过夜,几乎没回过家。
“今天晚上我不回来。”
临走时站在门口,庄旭然跟叶凌说。
“再见。”
叶凌过来亲了亲庄旭然的嘴唇,一个告别吻。
今天他不去庄旭然公司,他要在家里复习。
“周六日也可能不过来。”
一旦回去了,少不了要待个几天。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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