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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宏志补充道:“我叫他师祖都行!”
师徒二人认定叶清风是在吹牛。
叶清风诡谲笑道:“这可是你们自己说的,千万不要后悔!”
“谁后悔谁儿子!”
“谁后悔谁孙子!”
夏冷凝和程宏志发毒誓一个比一个狠。
叶清风点了点头,随后走到书桌旁边。
“给!”
夏冷凝将笔递给叶清风。
叶清风却并没有接:“这种凡物与小爷不搭配,小爷有自己的笔。”
夏冷凝和程宏志更加确定,叶清风就是个外行门外汉,完全就是在这里胡咧咧。
这支笔可是程宏志从龙都燕城花重金拍卖回来的,是一支极其珍贵的狼毫,以前一直跟着程宏志来的。
程宏志能有如今的成就,跟这支古董狼毫笔密不可分,如果不是爱徒马上就要参加省里的书法比赛,他是绝对不会把这支珍贵的狼毫笔拿出来的。
好马配好鞍!
好船配好帆!
一个好的书法家一定要有一杆好笔,否则,纵使书法造诣再高,也无法完全发挥出来。
而刚刚这个送外卖的竟然说这支笔太烂,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我自己带笔了!”
叶清风从包里拿出来那只曾经令顾春阳为之震惊的符笔。
“那是?”
程宏志见叶清风手上的笔泛着金光,一时间愣住了。
聂冷凝也觉得有些意外,一个送外卖的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笔?
“一定是中看不中用!”
聂冷凝断定道。
程宏志点点头,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一个送外卖的绝对不可能有什么好笔,没准就是根普通笔镀了一层金,用来装比的。
实际上没什么卵用。
叶清风自然看出来他们师徒的想法,嘴角噙笑,随即大手一挥,手中的符笔像是有了生命一般,宛如一只精灵,在他的手上跳舞。
笔尖跟随着特殊的韵律,在纸上来回跳动。
过程十分的稳,看似没什么技巧,但偏偏写出来的字,却又那么令人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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