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事实上就算你给出的命令非常清楚,比如“去吧!
杀死除了我以外的人!”
,即使如此,恶魔渴望杀戮的本能很多时候也会占据上风,如果在解决掉其他生命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那么此时就只好对召唤者出手了。
另外一些召唤物,比如法师所召唤的各种元素生物、亡灵祭祀的僵尸或者幽灵、神职人员的神之分身,也都有着战斗力不佳或者不够持久等各种各样的缺点。
但血肉巨人弗兰克不一样,虽然它是被制造出来而不是被召唤出来的,但仅以‘为主人战斗’这一条来说,弗兰克是绝对完美的战斗伙伴。
它足够强大,原本属于人类的**被父亲用特殊的炼金术改造之后,会变的比钢铁还坚硬,一拳就可以锤扁城楼上挂的大铜钟,几乎没有生命能够在这样的攻击中存活下来。
一般来说‘巨大’和‘灵活’是成反比的,而父亲用尽所有学识制造的弗兰克不仅有着强壮的身体和巨大的力量,它同时还有着无与伦比的灵活度。
雷恩见识过这个大家伙在最近的一次战斗中轻松躲过那名猎魔人发射的‘帝诺斯之矛’(当然如果是普通的长矛投掷或者弩箭之类的攻击,那么连躲都不用躲)。
另外,由于弗兰克的脑子只是摆设,作为血肉集合体它也没有灵魂,所以它不懂得恐惧、痛苦、怜悯等等情绪,绝对忠诚于父亲,只要接收了命令,哪怕那命令是让它打爆自己的卵蛋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卵蛋对于弗兰克其实是毫无作用的,雷恩曾经指出过这一点,但父亲还是给它留下了,‘怎么说外表也是一个男人,我可不希望万一它的裤子在战斗里被损坏会露出光溜溜的下体,那可太没有尊严了,而且会使我们的敌人笑掉大牙’,父亲如是说)。
综合来讲,弗兰克是完美的造物,它不会背叛,足够强大,而且不会死去、不会消逝,裹上帽子和足够宽大的外衣之后,它甚至能够伪装成一个身材特别高大的人类(只是需要大量香粉来掩盖尸臭),搭配上吸能石做的眼睛,也不需要后续再配制大量的炼金合剂补充能量,除开需要尸体作为零件补充之外可以说没有任何缺点。
“哦……”
雷恩把肩膀上扛着的麻袋撂在地上,看着眼前的怪物,发出了一声不适的呻吟。
弗兰克有点像是他前世所看电影里的那个‘科学怪人’,但那只是科幻电影,而且里面的怪物虽然可怕但仍有一丝人性。
至于面前的这家伙,除了形态像人类以及原材料是人类之外,就没有任何一点能跟人扯上关系的地方了,它比科学怪人更强大、更恐怖、也更变态。
在制造之初,父亲曾由于缺少材料而将制造工作停滞了很久。
需要的材料有很多,比如大量珍稀的炼金合剂,不过这种东西对于曾经是东部城邦炼金术协会会长的莫里斯来说不算什么,最让他难办的是主体材料——人类的尸体。
那个时候,莫里斯明面上依然是生活在帝国与教廷治理下的良民,他不可能去杀人而获得尸体,那样的话治安官与警卫随时可能敲响他的大门——当然更有可能的是连门都不敲,直接破门而入将他逮捕。
于是在半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莫里斯严肃地对雷恩这么说道:“我已经想通了,儿子,既然我们注定要走上这条路,那么就必须舍弃一些道德上的东西。
你知道,城市公墓里有不少刚下葬不久的尸体,我们今晚去偷一具回来——没错,我们早就该这样做了。”
“可是,父亲,偷盗尸体虽然不比杀人,却仍是极为重大的罪行,如果我们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哦,不会的,我在今天早些时候去给你母亲扫了一次墓,然后给她留下了两瓶极品美酒。
守墓人老汤姆可不会在乎那是不是给死人的贡品,那个老酒鬼一定会拿走自己喝的,而我已经在里面下了安眠药剂,只要一口就足够他睡到后天早晨。”
“可是父亲……制造血肉巨人难道一定要用人类的尸体吗?我是说,城市里有很多动物,猫狗之类的,当然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们也可以去买老虎或者狮子,只要价格合适,那些马戏团一定愿意出售的。
我认为老虎就不错,想想看,一只巨大的不死老虎,威慑力十足啊。”
“第一,血肉巨人之所以叫做血肉巨人,就是因为他是用人类制造的而不是用其他什么东西,否则的话就应该叫血肉巨兽了。
第二,人类的形体是最适合战斗的,不管攻击还是躲闪都是最优形态。”
“可是父亲……”
“好了,不要再可是了。”
莫里斯毅然决然地打断了儿子的话:“就是这样,不能再拖了,我必须尽快完成我的作品,然后用它为沙恩娜复仇,为你的母亲复仇。”
听到这里,雷恩沉默了。
纵然他有千般不愿,却也无法再说什么。
沙恩娜,我的母亲,我爱您。
或许不如父亲那样爱的疯狂,但我依然非常的想念您。
宅男孙立在玩帝国时代时候不幸穿越了,为了立足不得不依靠帝国系统发展争霸。从骑马与砍杀到排队枪毙,历经战火的世界是否会迎来第一次大一统?这里有勇猛好战的兽人,高傲美丽的精灵,聪明实在的矮人,且看主角如何披荆斩棘将众多种族踩在脚下!当孙立站在世界巅峰时,一个巨大的惊喜从天而降!战争才是世界的主题,只有战争才会带来永久的和平!书友群537273349,本人诚心欢迎各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交流讨论。...
宇宙分六界人神魔鬼妖修罗六界动荡,天地将倾。且看一代家奴莫风如何在死去活来之间成就最强王者!...
世间万物,美丑善恶,功名福禄,诸生浮华男儿一生,当追之所极,我所求者,倾世美人倾城剑!...
沈溪红是不可能红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红的。秦墨再说一遍试试!观众这位小哥哥怕不是想要在娱乐圈修仙,要靠着一口仙气红起来...
有人追求长生,有人追求权力,亦有人追求富贵,而柳一手我是不死的,不和你们比,等你们都死了,什么都是我的。...
27号入V,宝们记得收藏订阅哟)方锦在临死前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传说中冷漠无情,杀人如麻,从没有过任何表情的面瘫魔尊他有一对小酒窝!!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再次睁眼,回到了十六岁,上有护短的师父,下有花式宠爱她的师兄师姐。方锦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作天作地,一定要远离大魔王以保小命!但是一想起魔尊大大可爱又迷人的小酒窝,方锦表示完全迈不动腿啊!原来有只小猫发现了本尊的秘密?啊啊啊啊,魔尊大大,临死前我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嗯?请务必让我戳一戳您的小酒窝吧!11V1HE,一笑就崩人设的万年面瘫魔尊(划掉)VS超级酒窝控迷妹魔怂怂2男主超级戏精,多重身份多面转换手到擒来。3本文又名我的人设不能崩如何透过面瘫表象看到其戏精的本质4这是一篇披着修真文皮囊,实则完全是恋爱小甜文,毫无逻辑可言,介意者慎入!预收脑洞文,收藏走一波这作妖的男主简介余芃芃从小力大无穷武力值爆表,抄着板砖从临街的幼儿园一路打到城市另一头的重点大学。江湖人称芃姐,芃姐的名头能止小儿夜啼。直到一个每天都在用生命作妖的小道士拦住了她的去路。苏予朋友,我观你根骨惊奇,天赋极佳,是修道奇才!芃姐没脑子是病,得治。苏予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文武双全,天上地下绝无仅有!芃姐我的菜刀说你今天有血光之灾。苏予我有天眼,会天算,可观人相定吉凶,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芃姐先抗过我的板砖?作者君的专栏请直接点击超可爱的作者君专栏作者君的完结文直接点击男主越养越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