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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与音乐。
那是我前世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也是为数不多拿的出手的技能之一。
接触到电吉他还是因为番剧,一部挂着摇滚名头但九成内容都在喝茶的作品;后来延伸到日式流行圈,便一发不可收拾的踏上了这条痛并快乐着的不归路。
圈子里常有这样的一句话:[如果有人入坑电吉他是因为某几部番剧,那么这把电吉他的命运一般是角落里埋灰]。
但好在我坚持下来了。
只记得是因为一个人,貌似是朋友的家伙的缘故,我并没有半途而废。
虽然不敢自称达到了可以组乐队的地步,至少也算有几分炫耀的技术?
因而,我喜欢它,这把曾带给我无数快乐的乐器,仍能永恒前进的动力。
所以就算是在异世界。
我也要发展这种文化。
在纷争地带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可真正实施还是在休假的无聊日常中。
这世界上的第一把吉他......
在我手中诞生了。
当然,因为制造技术的限制,电吉他肯定搞不出来,所以只是用来试验的木吉他,拿去弹一弹民谣也相当不错。
这种好事自然要和他人分享。
就索性带着吉他去了酒馆。
打算好好的装个x。
☆☆☆☆☆☆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近乎12年以上没有碰过吉他,技巧早就生熟了,就算谈及肌肉记忆那也是前世的肉体,根本没有办法去依仗。
因而狠狠地丢了一次脸。
好在重新练了一会儿后,也能演奏这个世界流行的民谣;公会的大部分人都惊异于我有这门手艺的事,唯独有位穿着仙飘飘,看不清脸与性别的人行动异样。
“那个.....可能有些冒昧,请问先生手中的乐器产自于哪?是民乐器吗?”
脸部遮的严严实实只露一张嘴,也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前面;服饰是长袍,但并不沉重,以白色为主基调,外披一件青蓝色的披风,整体上看起来有种神秘感。
虽然伪装的很好,但宽广的胸怀与身后的粉色长发还是暴露了她女性的事实......话说头发是粉色诶,超稀有发色!
“是我自己做的......”
“名字......叫吉他”
或许自己创造的东西应该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会比较好?虽然的确是个流芳千古的方法啦,但毕竟这个世界也有类似鲁特琴的本土乐器,二者本质上差别不大。
所以不太敢冒名顶替.....
“吉他?是音译吗?好奇怪?”
“嘛.....算是吧”
“刚刚有幸听了先生的演奏,感觉很不错,不知道能不能请教下这个...”
啊....没想到真有人感兴趣。
这个时代是存在成熟音乐体系的,且与西欧文艺主流基本相同,以小提琴等豪门乐器为主体衍生分支;类似吉他这种近现代产物,其实应该水土不服才对。
但也不必妄自菲薄。
有人识货,我很开心。
对于这门我最爱的乐器,我还是抱有相当的信念的,自然想要扩大影响。
更不必说是在异世界。
可是值得载入史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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