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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所有末世活下来的人都知道,能被背着的背包里,绝对不是什么差的东西。
加上王胖子又一个人,很容易成为被打劫的对象。
王胖子还没说话,两男一女的组合就出现了,三人年纪都不大,最多也就二十岁,穿着打扮都很时髦,反正男的头发比女的还长,而且颜色各异,而女的头发还是个板寸,夹克配低档裤,还有几条粗细不一的金属链子,手里各持家伙。
领头的男孩顶着一头绿毛,嘚瑟着腿,歪着头,用带皮手套的手,一个八字手势指着王胖子:“死胖子,把东西留下赶紧滚!”
说完又看了看仔仔,接着道:“对了,还有那条狗也得给我留下,好几天没见荤腥了,弄顿狗肉也不错。”
其他两人都笑着符合,等待王胖子双手奉上东西,但是王胖子却没有动。
那板寸女孩,露着个肚脐,纹身若隐若现,只是不怎么爱搞卫生,王胖子可以清晰看到肚脐眼里的污垢。
板寸女孩一棒子砸在货架上,顿时一阵哗啦啦声响,对王胖子叫嚣道:“死胖子没听到啊?信不信把你打残喂丧。
。
。
。
。
。”
尸字还没出口,一把闪着寒光的飞刀擦着板寸女孩的脸颊,闪电般飞向她后面跟上来要动手男孩。
开始男孩还没反应过来,直到他发现原本可以遮住自己半个脸的,飘逸刘海,如同花瓣般洒落,才惊呼一声。
紧接着“噗”
地一声,入肉的声音响起,三人同时转身,只见他们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只丧尸,他们却毫不知晓。
更骇人的是,此时丧尸的脑袋上,扎着一把几乎没进全部的黑色飞刀。
三人惊恐地尖叫起来,作鸟兽散,而王胖子却不紧不慢地走到丧尸跟前,把飞刀拔出来,蹲在地上,很认真地在丧尸的衣服上一下一下擦着血迹。
王胖子头也没抬,用毫无感情的语气道:“末世各凭本事生存,我不喜欢杀人,但是若有人不开眼,我也不会吝啬送他去见上帝的!”
王胖子的逼还没装完,那三人早就没了踪影,王胖子只能苦笑,一方面笑自己这个逼没装全,另外一个让他直接下辣手杀人,他还是有些不忍。
这个小插曲过后,没人再敢打扰王胖子了,在这个超市里的人不多,但刚才都见识了王胖子的厉害,所以没几个敢靠近。
接下来的事,王胖子就不能用运气好了,而是用天降鸿福来形容更对,王胖子在糖果散装区,竟然发现了,大量散装巧克力,无人问津,他二话不说装满了一书包,然后又拿了些生活用品,就准备离开。
然而王胖子刚出超市大门,他就听到了一阵啪~啪~的声响,这可不是肉体与肉体快速撞击的啪啪声,这是一下一下的声响,响声很大,在如今寂静的开发区,可以传的很远很远。
这种声音熟悉而陌生,熟悉是王胖子经常在影视片中听到,不过那个经过了音效处理,陌生是因为他第一次听到真的。
声音距离这里并不远,王胖子循声望去,离这里大约百米的地方,一个人倨傲地站着,有几个人四下逃窜,地上还躺着一个人。
不用多想,这人有枪,没错就是枪。
枪这个东西,在八九十年代民间还是很多的,以前王胖子在村里,村里有个断手的老人就有一杆长枪,究竟是什么样式型号王胖子已经记不清了,但是王胖子清晰的记得那个断手的老头,一只手握枪,把枪管拖在只剩手腕的断手上,随着一声枪响,几十米外的高压线上一只鸽子就掉地上了。
后来国家几次搜缴,民间枪支几乎绝迹。
眼前之人有枪,王胖子猜测,他的枪多半也是捡来的,不可能是自己的。
王胖子的飞刀厉害归厉害,可也是六七米之内才行,十米之外,就算能中,准头力道也不行了,根本没法和枪比。
所以王胖子看到枪,第一个反应就是逃。
他的逃是明智的,因为王胖子转身逃跑的时候,那个拿枪的已经盯上王胖子,并且大喊着什么,王胖子不用猜都知道,他的背包太惹眼了,这种末世背这么大背包,绝对是靶子。
王胖子很快就跑离了超市附近,找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带大口喘气,之所以找空旷地方,也是为了防止突然冒出丧尸,仔仔虽然可以预警,但是一旦出现大批量丧尸,在狭窄的地方很难逃掉,因此空旷的地带,绝对比狭窄的地方安全。
王胖子边喘气边考虑起来:枪?很麻烦,自己的飞刀技术对付丧尸和没有枪的人还行,但是遇到有枪的人,还真就危险了了。
不行,我也要有枪才行,就算不用,用来震慑一下那些有枪的人也行。
再说了,枪这个玩意儿,估计没有几个男人不喜欢的。
可他是哪里弄来的?公安局?还是部队?“部队?”
王胖子一拍巴掌,惊喜地叫了起来:“没错就是部队!”
距离这里两条街的地方,有个武警中队,王胖子以前还在那边看过女兵,对女兵可眼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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