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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姑娘不嫌弃的话,在下自然乐于效劳——”
王子安笑容灿烂,如沐春风。
哎呀,这个俊俏的小书生,笑得怎么这么好看!
不送宫里可惜了。
给长乐公主写点啥?
王子安沉吟了一下,觉得还是抄一首李白的诗歌比较好。
沉腕凝神,笔走龙蛇,片刻间,一首精致华美的小诗跃然纸上。
这一次,为了搭配诗句内容,王子安采用的是字体轻灵俊秀的灵飞经小楷。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贞观二年冬,王子安书于草庐。”
他原本想加上为长孙姑娘书于草庐的,但考虑到人家这不是真名,干脆作罢。
孔颖达瞧着王子安刚刚写完的这首小诗,惊叹才情之余,不由嘴角含笑,看起来这个臭小子真的是对长乐公主殿下有想法啊。
瞧着眼前的小诗,长乐公主不由俊脸飞红。
哎呀,这个俊俏的小书生,好羞人!
不过说话真好听!
程颖儿望着对长乐公主大献殷勤的王子安,内心忽然有种说不出的酸涩。
我就有那么讨人嫌吗?
他明明抢了我的绣球,却调头就跑,事后却在自己面前装没事人一样,现在竟然还当着自己的面,对自己的好姐妹大献殷勤。
程颖儿越想越是委屈,险些调头就走。
脚步都抬起来了,但倔强的小性子,又让她不动声色地收了回去。
哼,我就偏不如他的意,就看看他能在我面前装多久。
对了,还有绣球,也不知道被这个可恶的家伙藏到了哪里,等我找到了一定让他好看!
王子安提着毛笔,转头看向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孙姑娘”
。
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不由心中感叹,真是钟灵毓秀?人间祸水级别的美女啊。
若是单论容貌,她与长乐公主自然是春兰秋菊,各有擅场,但长乐公主胜在清丽矜贵,这位孙姑娘却是将女性的魅力诠释到了一个极致。
人间尤物?国色天香!
可惜?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对自己不假辞色,王子安不无遗憾地摇了摇头。
算了?捞到网里才是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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