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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
我很小就有了“男生”
的性别意识,上了小学,就知道不能再向妈妈撒娇了。
身边的好友一直以女性居多,其实我觉得,相比男生,女生往往更大方也更大气。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自己对一个女生有着不同一般的好感。
因为发水痘,她好几天没来上学,我若有所失,有些坐立不安,那其中掺杂的奇妙感觉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又焦急又期待。
至于为何会对那个女孩产生好感,原因十分简单:她非常漂亮。
在我根本不懂感情为何物的漫长岁月里,“漂亮”
一直是我的第一标准;尝过一些苦涩和甜蜜后,我才明白,能让我倾心的女孩儿,她的性格和家庭教育也同样重要。
我相信第一眼的直觉。
“细水长流”
固然重要,但它必然要建立在“一见钟情”
的基础上。
上学的时候我收到过不计其数的情书,被人喜欢当然心里窃喜,但随之而来的麻烦也让我头疼——和喜欢的女生谈恋爱不能让人知道。
不过,能和我走在一起的女孩儿都是我主动喜欢的,情书能让我感动,但不能改变一些事情。
我的界限很清楚,朋友就是朋友,做了选择,双方都能感受到。
也曾有人试图和我以朋友的名义相处,但即使知道她心里有别的想法,我也不会摇摆。
我至今都记得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
她是我的小学同学,拜托她的好朋友把信交给我。
如此婉转,一来姑娘家脸皮薄,二来大家都还是小孩子,觉得过程曲折才更显得有趣动人。
收到信,我心里各种小鹿乱撞,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翻到头,还是不知该如何是好,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信夹在课本里。
没料到,早年的“压岁钱奇案”
再次上演,神奇的爸爸找到了信,看完后还偷偷告诉了妈妈。
他们面儿上风平浪静,都没特别说过什么。
身在小学的儿子已经有女生青睐——虽然不知道他们当时具体的心理活动,但应该没当成什么大事。
那封信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我抓耳挠腮才写成的回信却记忆犹新。
下笔前我左思右想,作为一个小学生,要是直接写“我喜欢你”
“我爱你”
这种词,好像有点太过了。
怎么说才能妥当地表达我的感情呢?对,用英文!
“Ilove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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