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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很努力在生活。
不再自暴自弃,每天都在伸手拥抱美好的生活。
闻离:“嗨嗨嗨,大家听我说。
看你们一个个的都这么兴奋要做衣服,你们可知道我们扶摇潘家?江南来的布坊掌柜,人家做衣服的那个面料啊,金丝银线,别提多珍贵了。”
“你们不是一个个都喊着要最好的吗,不如我改天把掌柜的叫来咱甘水巷,亲自给你们量体裁衣,如何?”
“金丝银线啊?!”
甘水巷村民的眼睛立马就亮了起来。
有人没忍住问:“是像闻小姐身上穿得那么好看的衣服吗?”
我身上穿的好看吗?
闻离低头看了眼自己。
说实话,因为要在甘水巷下地的缘故,她已经弃了很多原主留下了的漏风布料,都以简单方便为主。
不过哪怕如此,闻家的衣服用料应该也是极好。
最主要的是,甘水巷的村民大多连村子都没有出过,他们只听说过闻家大小姐是这离安城最尊贵的女人,自然也会觉得她身上的所有一切东西都是最好的。
闻离沉思了没一会儿,点点头向他们答疑解惑道。
“那是自然,潘家的布料都是江南来的上等贡品,比我身上穿得还要金贵些许。
不仅如此哦,潘家大小姐,可是俺的好姐妹,我到时候让她给大伙友情价!
绝对比扶摇那些公子小姐啊,拿到的价格要更便宜!”
众人自然是心里一喜。
听到好姐妹,有人想起来,“是不是上次来我们甘水巷踏青的那三位小姐之一?我记得其中有一个女子眉眼和潘老爷长得有些许像。
那位女子夫君的脸,是不是比我们家的小黑还要黑?”
闻离:“……”
她怎么忘了这茬了。
潘安是潘若昀的侄女儿。
这些村民每日和潘若昀呆在一块的时间比她还要多,怕是把他的家底都给摸清了。
尤其是,啊啊啊啊啊,她要死了。
潘安特意瞒着家里马志满的事,理由是要维护马志满男人的自尊。
如今连甘水巷的村民都知道了,这群人当中只要有一个知道,不出半天,全村都会传遍。
全村都知道了,潘若昀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潘若昀都知道了,他又每周去找他哥也就是潘安的父亲喝茶。
水果大户,种田的潘叔同甘水巷的村民一样,又都是大嘴巴。
她可真是个猪队友啊。
每一次他们说要做衣服,她都会热情地介绍一遍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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